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成立杨凌示范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7-10-16 11:06

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陕政办函〔2017〕177号)要求,示范区管委会决定成立杨凌示范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和协调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贾鸿亮 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吴 辉 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副秘书长

薛增召 示范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桂党会 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统计局局长

成 员:李海平 杨陵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郭军政 示范区公安局党委委员、交巡警支队政委

王俊明 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 兵 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杨 峰 示范区经贸发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志强 示范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黎萍 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成鸿伟 示范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田文志 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罗银军 示范区水务局副局长

李冠明 示范区农业局副局长

高 锋 示范区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蔡乐真 示范区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郝 健 示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陈峰涛 示范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总工程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示范区环境保护局,负责普查的日常工作,成鸿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协调落实相关工作,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领导小组在普查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