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成立示范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工作配合保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8-08-21 14:44

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保障省关中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组对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工作有序开展,示范区管委会决定成立示范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工作配合保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刘 庆 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韩联社 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副秘书长

单舒平 杨陵区人民政府区长

薛增召 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 员:曹斌昌 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副处级干部

贺 群 示范区纪工委副书记,审计局局长、监察局副局长

张小明 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部长

桂党会 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刘仲山 示范区经贸发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 忠 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春安 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肖永贤 示范区农业局局长

任延宁 示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刘春阳 示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高恺刚 示范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郭军政 示范区交巡警支队支队长

魏争谋 杨陵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鸿伟 示范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主要研究决定督查期间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督查期间的协调配合保障工作,定期研判督查形势,制定整改措施,强化责任分工推动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示范区环保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成鸿伟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现场督导组2个工作机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韩联社 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副秘书长

副组长:薛增召 示范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 员:韩长波 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综合四科科长

李虚怀 示范区环境保护局主任科员

马宝宁 杨陵区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

杨宇涵 杨陵区环境保护局干事

石 玲 示范区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

刘航飞 杨陵区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

车辆保障:符 刚

主要职责:1.负责强化督查期间的综合协调、调度指挥。2.负责接收督查组交办问题的转办任务,并做好反馈上报。3.按照省配合保障领导小组及示范区配合保障领导小组及总联络人有关指示,组织开展相关信息公开、宣传报道、舆情处置工作。4.负责督查组的后勤保障统筹协调工作。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现场督导组

组 长:魏争谋 杨陵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曹斌昌 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副处级干部

成鸿伟 示范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成 员:杨小刚 杨陵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徐利军 杨陵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杨 峰 示范区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唐小宇 示范区环境监察支队干事

张卫涛 示范区环境监察支队干事(联络员)

王 丽 示范区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

穆登辉 示范区环境监察支队工作人员

焦浩伟 示范区环境监察支队工作人员

车辆保障:焦浩伟

主要职责:1.负责督查组现场检查时的配合保障,及时汇总现场发现的问题。2.负责收集督查组在现场检查时所需有关资料的提供。3.根据督查组确定的现场检查点位和日程,做好与现场检查涉及的相关单位(部门)的对接工作。4.根据督查组要求及时督促当地开展现场监测并限时提供监测报告。5.负责对各责任单位(部门)上报的交办问题查处情况及相关档案内容进行审核。6.负责调度区政府及管委会各部门案件办理情况。7.负责对强化督查办公室交办的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逐一督办。8.制定现场应急处置预案,对出现的各类阻挠专项督查的行为,要果断处置。9.负责及时掌握有关舆情动态,做好舆情收集分析和报告。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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