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成立杨凌示范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8-07-11 14:48

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全力做好示范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经管委会同意,成立示范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任务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工作。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通知如下:

        组长:刘庆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董立民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组织部部长,编办主任

        李建良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第11联络(督导)组常务副组长

        韩联社示范区管委会副秘书长

        白敏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成员:王俊明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夏建刚示范区编办副主任、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副局长

        冯斌洲示范区信访局局长

        马克强示范区公安局副局长

        李俊甲示范区司法局局长

        马秀娟示范区财政局副局长

        夏耀辉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范利民示范区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姚红示范区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高锋示范区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鸿飞示范区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国家税务总局和陕西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关于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的决策部署,协调抓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组织实施、推进落实工作,并及时就有关重大情况向国家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和陕西省税务局请示报告。

(二)研究决定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中的有关重大事项,解决示范区层面有关重大问题。

(三)负责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推进过程中与省委、省政府等有关方面的协调工作。

(四)负责落实省政府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专项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示范区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锋和示范区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鸿飞兼任。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工作谋划,研究提出需要领导小组决策事项。加强统筹协调,联系指导相关单位有序推进落实工作。

(二)负责领导小组有关制度、文件的起草工作。

(三)负责与有关部门及有关方面的日常联系沟通,研究处理机构改革中出现的问题。

(四)负责领导小组的会议组织、新闻宣传、舆情处置、信息编报、文件运转、应急维稳等工作。

(五)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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