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表彰2019年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1-16 15:36

杨陵区人民政府,示范区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是大气污染治理、治污降霾的重要工作,也是省委、省政府打赢蓝天保卫战的一项重要举措。2019年,示范区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在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全体工作人员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在人员少、任务重、时间紧的情况下,克服重重困难,上下齐心协力,经过艰苦努力,提前20天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2019年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成绩,为示范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弘扬先进、激励斗志、鼓舞士气,经示范区管委会研究,决定对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等2家先进单位、周梅青等1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力争提前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018—2020年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任务,为示范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9年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0年1月14日

附件

2019年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先进单位(2家)

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杨陵区交通运输局

先进个人(10人)

周梅青、韩建伟、胡军利、韩密、黄世林、李璇、

安兴国、刘芳、王伟、崔建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