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项目领导审签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9-20 09:41



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项目领导审签暂行管理办法》已经示范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7日

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项目领导审签暂行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效率,规范交易行为,结合中心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建设工程

第一条 建设工程进场交易项目(示范区年度重点建设项目暨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其它进场交易项目),2000万元以下的,经项目单位分管领导审签后进入交易环节;2000-5000万元的,经项目单位分管领导审签,报交易分管领导审签后进入交易环节;5000万元以上的,经项目单位分管领导审签,依次报交易分管领导,管委会主要领导审签后进入交易环节。

第二条 杨陵区进场交易项目,公开招标限额标准(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以下的,经区政府或区委专题会议通过后进入交易环节;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经区政府常务会通过后进入交易环节。

第三条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及杨凌职业技术学院进场交易项目,经学校分管领导审签后进入交易环节。

政府采购

第四条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的,经项目单位分管领导审签后进入交易环节;100万元以上的,经项目单位分管领导审签,报交易分管领导审签后进入交易环节。

土地交易

第五条 住宅用地项目,土地成交额在1亿元以下的,经项目单位分管领导审签后进入交易环节;1亿元以上的,经项目单位分管领导审签,报交易分管领导审签后进入交易环节。

第六条 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商业用地、教育用地和科研用地项目,土地成交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经项目单位分管领导审签后进入交易环节;3000万元以上的,经项目单位分管领导审签,报交易分管领导审签后进入交易环节。

第七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拍、流挂后,重新二次挂牌出让,交易分管领导不再审签。

第八条 凡经相关会议决策通过的交易项目,进场时须附会议纪要。

附件:1. 建设工程项目进场交易登记表

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交易

审批表(2000-5000万元)

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交易

审批表(5000万元以上)

4.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交易审批表

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土地项目交易审批表

附件1

建设工程项目进场交易登记表

工程项目名称

交易登记

编号

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

批文编号

(附复印件)

建设单位(招标人)

工程规模(m2

建设内容

联系人/电话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委托招标

招标

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电话

投资(费用)

总额(万元)

资金

来源

单位

自筹

万元

审(拟)定拦标价(万元)

中省补助

附文件复印件

无相关资金文件时需提供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盖章)

项目决策文件

(附会议纪要)

地方财政投资附文件复印件

标段划分及建设内容

预算价(万元)

备注

1.

2.

3.

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负责人):

年 月 日(盖章)

项目分管领导:

年 月 日

招标代理机构:

法人代表(负责人):

年 月 日(盖章)

备注:

附件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交易审批表(2000-5000万元)

项目名称

编号

项目承

担单位

交易分管

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交易审批表(5000万元以上)

项目名称

编号

项目承

担单位

交易分管

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管委会主要

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4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交易审批表

项目名称

编号

项目

承担

单位

交易分管

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土地项目交易审批表

项目名称

编号

项目承

担单位

土地分管

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交易分管

领导意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