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成立能耗“双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0-13 14:29

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能耗“双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能耗“双控”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管发展必须管节能、管生产必须管节能、管行业必须管节能”要求,决定成立杨凌示范区能耗“双控”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史高领 示范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副组长:董立民 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蒋展宏 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袁鸿马 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程津庆 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李朝喜 杨陵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成 员:陈胜明 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马文华 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副秘书长

韩联社 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副秘书长

柴小刚 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副秘书长

曹斌昌 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张小明 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部长

桂党会 示范区发改局局长

王西宁 示范区教育局局长

赫思远 示范区科技创新局局长

张少文 示范区工业商务局局长

李 林 示范区财政局局长

赵 广 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霍 军 示范区住建局(交通局)局长

贺 群 示范区水务局局长

马江涛 示范区农业局局长

杨满卫 示范区应急局局长

高恺刚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吴艳侠 示范区统计局局长

宋 妮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黄红星 示范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杨 飞 杨陵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董根岭 国网杨凌电力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示范区发改局,负责领导小组处理日常事务及能耗“双控”政策措施制定和推进落实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发改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工业商务局分管副局长兼任。

二、成员单位工作责任

(一)宣传部

1. 组织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中央关于节能降碳方针政策、重大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安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统筹、协调、部署全区节能宣传工作。

2. 组织新闻单位开展节能新闻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3. 指导示范区网信办等部门做好节能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处置工作。

(二)发展改革局

1. 负责综合协调,统筹全区能耗双控工作;牵头组织全区节能形势研判、预警和分析,提出进一步强化能耗“双控”工作措施。

2. 负责推进全区重点用能单位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接入工作。

3. 负责全区节能预算管理,制定各产业年度“双控”目标任务。

4. 负责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对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全区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相关工作。

5. 做好能源领域能耗总量增长和强度变化监测预警,统筹落实能源领域应急响应各项措施。

6. 对示范区能耗“双控”工作影响大且属于省级重点监测的用能企业进行约谈,并督促企业提出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7. 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优化能源结构,制定能源发展计划,提高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改进能源的开发、加工、转换、输送、储存和供应,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三)教育局

1. 在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指导下,负责制定全区教育领域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制定相关措施并抓好组织落实。

2. 负责组织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节能科普教育。

(四)科创局

1. 负责指导全区节能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2. 负责组织全区节能技术推广应用。

(五)工业商务局

1. 负责制定全区工业节能目标,制定相关措施并抓好组织落实。负责指导推进全区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有序推进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降低高耗能行业占工业能源消耗比重。

2. 负责做好工业领域的能耗总量增长和强度变化监测预警,统筹落实工业应急响应各项措施。实行重点用能企业周调度、周报告制度,监测全区规上工业能耗增幅与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对重点用能企业用电、能耗数据进行分析。

3. 负责工业节能监督管理,加强工业节能监察,规范行业技术标准。落实国家阶梯电价政策、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推进工业电力需求侧管理。

4. 负责落实分管行业及大数据行业重点企业停产、限产、错峰生产工作。

5. 负责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按季度向能耗“双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系统节能审查实施情况。

6. 负责开展重点用能企业强制性能耗对标达标行动,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

7. 负责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有关要求,组织落实淘汰落后制度,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负责对工业企业执行能耗限额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处理超限额用能行为。

8. 负责对工业企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进行审查。对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效率低的重点用能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9. 负责大数据企业项目节能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大数据”领域能耗总量增长和强度变化调度监测预警,统筹落实全区“大数据”领域应急响应各项措施。

10. 负责全区商贸流通领域节能工作。督促重点商场超市做好能耗控制工作,按月报送本领域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11. 负责完善再生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制度体系,提高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

12. 负责组织开展商贸流通行业节能宣传教育。

(六)财政局

1.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节能降耗的财税优惠政策,参与研究节能相关政策,提出财政支持政策。

2. 会同有关部门对节能有关财税优惠政策执行情况以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3. 负责全区能耗“双控”相关工作预算安排和经费保障。

4. 负责政府机构节能和绿色采购。

(七)生态环境局

1. 制定完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

2. 研究建立煤炭消费目标责任管理制度。

(八)住建局(交通局)

1. 负责对本地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建筑用电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和评价分析。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采暖、制冷、照明的能源消耗情况,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2. 负责指导全区推进装配式建筑、被动式建筑等绿色建筑发展。负责组织对既有建筑调查、分析,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

3. 负责抓好全区各类建筑能耗双控工作,挖掘建筑领域节能降耗空间;控制城区景观及非必要时段照明用电,按月报送本领域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4. 负责依法查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行为。负责加强城市节约用电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建筑行业节能宣传教育。

5. 负责抓好交通领域能耗双控工作,加强交通运输领域能耗量测算;提高交通运输能源利用效率,推进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清洁能源车辆比重,按月报送本领域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6. 负责指导全区完善绿色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优化运输结构调整,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车辆清洁能源化。

7. 负责加强交通运输组织管理,引导道路、航空运输企业提高运输组织化程度和集约化水平,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8. 负责对营运车辆燃料消耗检测的监督管理,淘汰、更新高耗能的老旧营运车辆。

9. 负责建立交通能源消耗报告和统计分析制度。

(九)水务局

1. 负责全区水资源节约利用工作,营造全社会节约用水良好氛围。

2. 持续开展水土保持评估工作,按月报送本领域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3. 支持水资源循环利用技术,推广节约用水技术和产品。

(十)农业局

1. 负责全区农业节能工作。按月报送本领域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2. 支持农业领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推广农业节能技术和产品,鼓励更新和淘汰高耗能农业机械。

3. 负责组织开展农业领域节能宣传教育。

(十一)应急管理局

1. 负责指导督促高耗能行业重点企业临时停(限)产时的安全生产工作。

2.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能耗“双控”应急演练、应急保障和救援等工作。

(十二)市场监管局

1. 依法检查督促供电企业严格落实国家、示范区对超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用能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政策。按月报送本领域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2.负责全区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用能设备管理,对重点用能单位落实节能管理措施情况监管,开展节能执法监督检查。负责建立健全全区能源计量体系,制定推进能源计量工作方案。负责组织开展能源计量审查等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能源计量技术服务。

(十三)统计局

1. 负责完善市能耗“双控”统计指标体系和监测体系,提供全区能源消费总量及强度双控核算相关数据。

2. 负责监测、预警全区能耗双控工作,做好全区能耗和单位GDP能耗变化及各行业能耗及强度监测分析,实行月调度、季分析,并按月向管委会报告,同时抄送示范区能耗“双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十四)行政审批局

1. 负责做好年综合耗能1000吨标煤以下(含1000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

2. 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单位)抽查项目能评报告和审查意见及制定并实施独立能评制度。

(十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1. 负责牵头制定全区公共机构领域节能目标,制定相关措施并组织落实。指导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部门开展本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2. 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制定实施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统计、公布公共机构年度能耗状况。

3. 负责公共机构采购用能产品、设备,需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禁止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

4. 负责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

(十六)杨陵区政府

1. 负责抓好杨陵区本级能耗“双控”工作。

2. 强化能源统计人员力量配置,加大保障力度,加强能耗统计政策和统计方法的学习,做好能耗、统计上报的指导监测和评估工作。

3. 加强能耗填报数据真实性、合理性的监测评估,对重点用能企业逐一核查,特别是重点核查数据增速异常的企业,找出问题并及时指导监督企业纠改。

4. 对上报能耗数据存在人为失误且不服从部门管理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惩戒。

(十七)国网杨凌供电公司

1. 负责配合做好全区用电量的统计工作,按行业分类及时提供重点用能企业用电情况。落实调整高耗能行业倒阶梯输配电价,扩大阶梯电价和差别电价实施范围。

2. 对示范区明确淘汰落后产能相关企业(用电设备)、能耗超限额企业和未按期完成淘汰改造任务的用电企业实施更严格的惩罚性差别化电价政策。

3. 按月报送本领域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则上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专题工作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举措,研究解决能耗“双控”工作存在的问题。

(二)各成员单位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能耗“双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围绕各自领域制定出台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进度,主动作为求实效,确保完成能源消费总量和单位能耗强度目标任务。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运用考核制度,及时掌握各成员单位能耗“双控”工作开展情况,并梳理总结报示范区考核办纳入目标责任考核。

自发文之日起,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接替该职务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