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关于成立示范区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1-25 17:25

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带动和促进数字政府建设,进一步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体验感和获得感,决定成立示范区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组织协调全区“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及时研究解决推进中的重大事项;督促检查“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落实情况。

二、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史高领 示范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副组长:何 玲 示范区党工委副书记

董立民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刘仲山 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秘书长

陈胜明 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杨天锋 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副秘书长

李朝喜 杨陵区委副书记、区长

宋 妮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李俊甲 示范区司法局局长

韩少兵 示范区大数据局局长

桂党会 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王西宁 示范区教育局局长

张少文 示范区工业商务局局长

马亚强 示范区公安局副局长

李 林 示范区财政局局长

白宏伟 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宏军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霍 军 示范区住建局局长

贺 群 示范区水务局局长

李春安 示范区卫生健康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

务局)局长

高恺刚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 健 示范区税务局局长

李 林 示范区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三、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示范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胜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杨天锋同志兼任。

各成员单位责任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不再另行发文。办公室联络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2022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