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建立重点民生领域水电气暖保障工作机制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3-07 14:55

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执行省委、省政府能源保供方针政策,全力做好重点民生领域水电气暖等供应保障工作,切实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现就建立重点民生领域水电气暖等保障工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全区各级各部门、各供应企业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到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安全、稳定、可靠运行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重点民生领域水电气暖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坚决做到主动担当、履职尽责、分工协作、充分保障,扛牢属地责任、承担行业主管(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保民生、兜底线、防风险。

二、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分工

(一)建立工作机制。示范区重点民生领域水电气暖保障工作机制召集人由管委会分管发改工作的副主任担任,副召集人由示范区发改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单位由杨陵区政府,示范区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局)、水务局、卫生健康局(民政局),杨凌新华水务公司、国网杨凌供电公司、示范区天然气公司、大唐杨凌热电公司等组成。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示范区发改局。

工作机制主要任务是:1.认真贯彻落实党工委、管委会关于保障水电气暖等供应有关部署,统筹负责示范区重点民生领域水电气暖等保障供应工作,兜牢兜稳重点民生领域保供责任,保障重点民生领域水电气暖安全、稳定、可靠运行。2.加强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和保供企业联动,定期开展联席会议,建立月报制度,对重点民生领域水电气暖等供需形势分析研判,形成工作合力,保障重点民生领域水电气暖正常供应。3.及时推动解决重点民生领域水电气暖保供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障重点民生领域水电气暖保供服务不停摆、不间断。

(二)明确责任分工。

1. 行业主管责任:杨陵区政府主要负责住宅小区(城镇社区)及农村居民水电气暖等保供责任,全面落实各领域属地管理责任;示范区教育局主要负责教育行业水电气暖等保供责任;示范区卫健局(民政局)主要负责医疗卫生行业、民政行业水电气暖等保供责任;示范区住建局(城管局)主要负责城市管理领域水电气暖等保供责任;示范区财政局按照行政事权划分、财政支出责任等有关规定落实相关重要民生领域水电气暖等财政保障责任。

2. 行业监管责任:示范区发改局主要负责电力行业保供监管责任;示范区住建局(城管局)主要负责供暖、供气行业保供监管责任;示范区水务局主要负责供水行业保供监管责任。

3. 企业主体责任:国网杨凌供电公司、大唐杨凌热电公司、杨凌新华水务公司、杨凌示范区天然气公司主要承担全区重要民生领域水电气暖等保供的企业主体责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各水电气暖等供应企业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持续优化工作流程,强化沟通协调,硬化工作举措,确保全区重要民生领域供电有保障、供气不间断、用水不担忧、供暖不停歇,全力保障民生需求。

三、明确工作流程,兜牢民生底线

(一)各水电气暖等保供企业严禁擅自对重点民生领域相关单位采取拉闸断电、断水、断气、断热等措施。

因检修、设备维护等原因确需停电、停水、停气、停热时,各水电气暖等供应企业要提前制定工作方案,规范做好沟通对接、信息发布、应急处置等工作,原则上要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后,按照保障预案组织平稳实施。

因突发故障导致水电气暖等停供时,应立即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和工作机制办公室,影响较大的要及时报告党工委管委会,同步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发布、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最短时间恢复供应,水电气暖保供企业要在第一时间安排专人做好相关咨询、解释工作。

(二)各水电气暖等保供企业要加强分析预判,凡是可能影响重点民生领域保障运行的,应向行业监管部门报告,行业监管部门组织研判后,对能及时自行解决的,及时自行解决;对及时自行解决有困难的,应报告工作机制办公室,启动保障工作协调机制。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重点民生单位常态化开展行业运行分析预判,对当下有可能影响民生保供的,要及时会商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并迅速安排执行,必要时报党工委管委会决策。对全区中长期水电气暖保供事业存在隐患的,要及时纳入行业领域专项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全力争取相关领域政策资金,推动有关项目快落地、快投用。

保障工作机制办公室在接到水电气暖保供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情况报告后,要迅速作出研判,需由行业主管部门推动解决的问题,要安排限期完成;需协调多部门或上报党工委管委会决策的事项,要及时启动工作机制,协调各有关单位尽快解决相关问题,必要时可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先安排恢复稳定供应,再逐级上报有关情况。对民生保供造成重大影响或造成较大负面舆论的,提出处理意见或处理结果报党工委、管委会。

(三)杨陵区政府、示范区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首问负责制”,让政务协调服务“多跑路”,让保供企业和民生保障单位“少跑路”,实现更高效、更有效协调落实。

附件:重点民生领域水电气暖保障工作机制负责人及联络员名单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4年2月6日

附件

重点民生领域水电气暖保障工作机制负责人及联络员名单

                            总召集人:袁鸿马           副总召集人:朱文超

序号

单位名称

负责人

职务

联系方式

联络员

联系方式

备注

1

示范区发改局

朱文超

局长

18602923633

岳立民

18191087386


2

杨陵区政府

杨飞

常务副区长

18991148555

时晨曦

18591777630


3

示范区教育局

梁琪

副局长

13363967799

徐东

18706878777


4

示范区财政局

梁琦

副局长

15002923999

张毅

18220578618


5

示范区住建局  (城管局)

秦领航

副局长

15829299918

张岭

15809298718


6

示范区水务局

陈海涛

总工程师

15929100928

庞鹏岗

13891820133


7

示范区卫生健康局(民政局)

夏耀辉

副局长

15829392114

田叶

15102921900


8

杨凌新华水务公司

刘珍

副总经理

13389215333

张科宁

13384928768


9

国网杨凌供电公司

白斌

副总经理

13891078899

康立

13759883999


10

示范区天然气公司

李朝辉

副总经理

15129000681

李朝辉

15129000681


11

大唐杨凌热电公司

涂小甲

总工程师

13379238065

杨济苍

13096989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