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和陕西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陕政办发〔2025〕25号)要求,经管委会同意,现将《杨凌示范区管委会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承办部门严格按照重大决策程序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实施。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5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 |
1 | 杨凌示范区促进会展产业高质量 发展十条措施 | 工业商务局 | 一季度 |
2 | 杨凌示范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 住建局 | 二季度 |
3 | 杨凌示范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 方案 | 生态环境局 | 三季度 |
4 | 修订《杨凌中心城区规划管控技术 规定》 | 自然资源局 | 四季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