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示范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示范区经济建设大局,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力促进了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的提高,全区各行各业涌现出了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为构建文明杨凌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为了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推动全区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命名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为示范区文明单位,杨陵区五泉镇中心幼儿园等3所学校为示范区文明校园,杨陵区李台街道办邰东社区为示范区文明社区,杨陵区五泉镇蒋家寨村为示范区文明村。
依据《杨凌示范区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凡命名为2016年度示范区级文明单位,在本单位经费许可的情况下,可一次性发给干部职工1个月工资的奖金,以资鼓励。
党工委、管委会希望,受命名表彰的先进单位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争取在新的一年里为示范区精神文明建设作出新的成绩!
党工委、管委会号召,全区各行各业、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向受表彰的单位学习,紧紧围绕示范区工作大局,埋头苦干,扎实工作,不断开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新局面,为构建四个杨凌、推进示范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杨凌示范区2016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名单
附件
杨凌示范区2016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名单
一、文明单位(5个)
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陕西华电杨凌热电有限公司
杨凌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杨陵区财政局
杨陵区揉谷镇政府
二、文明校园(3个)
杨陵区五泉镇中心幼儿园
杨陵区五泉镇中心小学
杨陵区第二幼儿园
三、文明社区(1个)
杨陵区李台街道办邰东社区
四、文明村(1个)
杨陵区五泉镇蒋家寨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