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示范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示范区经济建设大局,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化思想道德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力促进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的提高,全区各行各业涌现出了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
为了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推动全区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党工委、管委会决定:命名杨凌示范区市政管理局等4个单位为示范区文明单位,杨陵区杨村乡北杨村等4个村为示范区文明村。
依据《陕西省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凡命名为2010年度示范区级文明单位和荣获示范区“创佳评差”竞赛活动的最佳单位(“创佳评差”竞赛活动结果由示范区文明委另行发文),在本单位经费许可的情况下,可一次性发给干部职工一个月工资的奖金,以资鼓励。
根据省、示范区文明单位管理办法,文明单位管理实施届期制和动态管理,2007年以前命名的示范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自动取消,降低一级,重新申报创建。
党工委、管委会希望,受命名表彰的先进单位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争取在新的一年里为示范区精神文明建设做出新的成绩!
党工委、管委会号召,全区各行各业、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向受表彰的单位学习,紧紧围绕示范区的工作大局,埋头苦干,扎实工作,不断开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新局面,为构建和谐杨凌,推进示范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杨凌示范区2010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名单
附件:
杨凌示范区2010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名单
一、示范区文明单位(4个)
杨凌示范区市政管理局
杨凌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
杨陵区国土资源局
杨凌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
二、示范区文明村(4个)
杨陵区杨村乡北杨村
杨陵区杨村乡夏家沟村
杨陵区大寨乡西小寨村
杨陵区五泉镇斜上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