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命名表彰2018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的决定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3-06 14:57

2018年,示范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力促进了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的提高,全区各行各业涌现出了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为构建文明杨凌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为了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推动全区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命名杨陵区民政局为示范区文明单位,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等2所学校为示范区文明校园,杨陵区五泉镇上湾村等3个村为示范区文明村。根据《杨凌示范区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凡命名为2018年度示范区级文明单位(校园),在本单位经费许可的情况下,可一次性发给单位干部职工规定数额的奖金,予以鼓励。

党工委、管委会希望,受命名表彰的先进单位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争取在新的一年里为示范区精神文明建设作出新的成绩!党工委、管委会号召,全区各行各业、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学习,紧紧围绕示范区工作大局,埋头苦干,扎实工作,不断开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新局面,为推进示范区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杨凌示范区2018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名单


附件

杨凌示范区2018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名单

一、文明单位(1个)

杨陵区民政局

二、文明校园(2个)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杨陵高新初级中学

三、文明村(3个)

杨陵区五泉镇上湾村

杨陵区五泉镇郭管村

杨陵区揉谷镇姜嫄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