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委、区政府,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杨凌示范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办公室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2019年9月18日
杨凌示范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示范区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根据《陕西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杨凌实际,现提出示范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提出的“五个为”和“六个一”要求,继续下放行政许可权限,减少行政审批层次。全面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加快行政服务办理事项流程优化再造,推进政府信息系统整合集成共享,强化示范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管理,逐步推行“综合窗口”服务模式,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基本实现企业和群众办理审批事项“只上一张网”“只进一扇门”。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大力减少繁琐环节和手续。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推进中介服务行业公平竞争。(党工委编办、网信办,示范区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牵头,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司法局、医疗保障局、财政局,杨陵区政府配合)
2. 继续推行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做好政府机构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有机衔接,建立监管事项清单,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政策出台前实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继续清理收费项目,进一步修订公布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党工委编办,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工业商务局、财政局、司法局,杨陵区政府分别负责)
3. 完善宏观调控。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工作,提振市场信心。大幅压减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推广“区域评估”,加快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深化资源类产品和公共服务价格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工业商务局、财政局分别负责)
4.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以深入实施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和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办理不动产登记,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认真落实《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各项要求。(示范区发展改革局、住建局、财政局、自贸办、自然资源局、金融监管局,杨陵区政府分别负责)
5. 加强和创新市场监管。深入推进“多证合一”,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的新型监管体制,积极推行跨部门联合监督和“互联网+监督”。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党工委网信办、杨陵区政府配合)
6.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快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平安杨凌”建设。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积极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统筹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加强专业化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严防严管严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保证群众用药、食品安全。加强对网络社团社群的监督管理。(党工委政法委、网信办,示范区应急局、市场监管局,杨陵区政府牵头,党工委宣传部,示范区公安局、农业局等部门配合)
7. 优化公共服务。大力发展教育、卫生、养老、社保、公共文化等社会事业,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信息化建设水平。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在传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区教育局、卫生健康局、医保局、文旅体育局、司法局、发展改革局分别负责)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8.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关。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在全区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示范区司法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9. 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贯彻落实我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提高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加强部门协作,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落实。畅通领导干部与法律顾问的沟通渠道,在全区实现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管委会办公室,示范区纪工委、审计局、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分别负责)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机构机制改革,重点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推行综合执法,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等其他跨领域部门综合执法。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加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党工委编办牵头,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文旅体育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11. 健全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办案信息化记录平台建设和信息共享,推进与社会征信系统的衔接。(党工委网信办,示范区司法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分别负责)
12.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示范区司法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3. 形成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的合力。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等制度,加强对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严格审计监督。(党工委宣传部,示范区司法局、审计局等有关部门,杨陵区政府分别负责)
14.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重点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开展公民代表走进管委会、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等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管委会办公室,党工委宣传部、网信办,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杨陵区政府分别负责)
15. 完善纠错问责机制。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和省委“三项机制”要求,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单位严格问责。(党工委组织部,示范区纪工委、审计局分别负责)
六、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16. 依法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结合实际,深入梳理排查各领域重大风险隐患,采取有效措施,依法防范和化解意识形态、金融、安全生产等领域重大风险。依法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网络安全等重点问题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落实救济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工作体系,引导当事人选择最适当的解决途径。深入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实施诉访分离,进一步加强网上信访受理办理,开展“信访基础业务规范提升年”活动。(党工委政法委、宣传部、网信办
,示范区金融监管局、应急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信访局等有关部门分别负责)
17. 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工作。对重大、疑难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听证、专家论证和集体讨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发挥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联络机制作用,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示范区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杨陵区政府分别负责)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8. 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巩固全区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成果。加强建设法治政府指导检查,大力开展宣传工作,深入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的规定,强化督察考核,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示范区司法局,杨陵区政府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19. 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坚持领导带头学法,示范区管委会全年组织开展领导集体学法3次以上。加强对公务员的法律培训,全年至少举办一期法治专题培训班。在全区深入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严格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示范区司法局等有关部门,杨陵区政府分别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