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命名表彰2019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的决定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3-12 10:57

2019年,示范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着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城乡社会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不断提高,社会风气和环境面貌不断改善,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全区各行各业涌现出了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为构建文明杨凌营造了良好社会环境。

为充分展示示范区精神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按照从严把关、优中选优的原则,经过严格规范评选,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授予杨陵区气象局等6家单位示范区级文明单位称号,授予杨陵区第四初级中学示范区级文明校园称号,授予杨陵区李台街道阳光社区等2家社区示范区级文明社区称号,授予杨陵区五泉镇绛南村等3个村示范区级文明村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汇聚正能量、弘扬新风尚、传递真善美,激励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争做崇高道德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党工委、管委会号召全区各行各业、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要以他们为榜样,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紧紧围绕示范区工作大局,埋头苦干,扎实工作,不断开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新局面,为推进示范区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杨凌示范区2019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名单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杨凌示范区2019年度精神文明建设

先进集体名单

一、文明单位(6个)

杨陵区气象局

陕西建工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

杨陵区卫生健康局

杨陵区邰城幼儿园

杨凌城乡公交有限责任公司

杨凌高新幼儿园

二、文明校园(1个)

杨陵区第四初级中学

三、文明社区(2个)

杨陵区李台街道阳光社区

杨陵区大寨街道卜村社区

四、文明村(3个)

杨陵区五泉镇绛南村

杨陵区揉谷镇太子藏村

杨陵区大寨街道杜寨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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