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委、区政府,党工委和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根据机构改革和工作需要,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对杨凌示范区打击传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予以印发。请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办公室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0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杨凌示范区打击传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董立民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马卫东党工委委员,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杨天锋党工委、管委会副秘书长
李建军党工委政法委副书记
刘春阳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
高恺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员:王俊明党工委宣传部副部长
汶誓党工委网信办副主任
马亚强示范区公安局副局长
李端示范区贸促会会长
夏建刚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梁琪示范区教育局四级调研员
张新国示范区残联主席
田文志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志强示范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海示范区税务局副局长
闫晓东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马高明杨陵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崔灿杨陵区法院副院长
李东旭中国人民银行杨凌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高恺刚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闫晓东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二、职责分工
杨凌示范区打击非法传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陕西省打传办有关打击传销工作的部署,组织协调杨凌示范区打击传销工作,研究打击传销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确定打击传销工作重点,督促、检查全区打击传销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党工委政法委:充分发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势,坚持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平安杨凌建设目标考核体系,加大对打击传销工作责任考评力度,确保各相关部门依法从早从严从实开展好打击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巩固打击基础。
党工委宣传部:负责加强打击传销宣传和舆论导向工作,负责组织新闻单位积极发挥舆论宣传的作用,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认识传销的危害性,自觉抵制传销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党工委网信办:负责对利用互联网进行非法传销活动和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为进行监控,发现传销活动线索及时处理,配合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对网络传销行为进行查处。
示范区公安局:充分发挥打击传销主力军作用,牵头组织查处涉嫌传销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传销中以招工和经商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以暴力手段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拘禁和因传销引发的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部门打击传销执法工作,会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取缔传销活动现场,对涉嫌参与传销的人员查验身份证,甄别首要、骨干分子。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户籍管理,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登记管理,建立对违规出租房屋出租业主的黑名单登记管理制度。
示范区工业商务局:负责严把直销市场准入关,并协助市场监管部门部门加强对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直销员、直销培训员的监管工作。协助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查处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直销员、直销培训员从事传销活动等行为。
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法规范招聘企业的用工行为,查处相关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查处以传销进校园宣传活动,增强在校学生等特殊求职群体在求职过程中对传销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
示范区教育局:负责督促杨凌中小学、幼儿园及中职学校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做好教职工、学生宣传教育,防止传销向学校渗透。
示范区民政局:负责指导居委会、村委会、村(居)民小组做好人民群众,传销举报、宣传教育工作,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创建城乡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工作。对传销人员中需要救助的进行甄别,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救助。
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传销分子来源入口管理,协调杨凌汽车站、火车站、高铁站、高速公路管理所、运管站等单位,做好杨凌汽车站、火车站、高速公路入口、公交、出租车重点部位的打击传销宣传及相关配合遣送工作。
示范区财政局:负责建立打击传销人员、设备、经费保障机制。设立打击传销专项资金,按年度拨付专项经费,保障工作正常运行。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承担杨凌示范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联络等工作职责,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召开成员单位工作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打击传销工作中的问题。充分发挥打击传销主力军作用,牵头组织对传销违法行为的查处和直销监管等工作。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依法移交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理,对重大传销组织和线索的查处要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防止犯罪嫌疑人脱逃。
示范区税务局:负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传销组织者及其策划者的偷漏税行为进行税务稽查,查处传销活动中发现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
杨陵区法院:负责组织法院相关部门做好对涉嫌犯罪的传销组织者、策划者、骨干分子及暴力抗法人员的起诉审判工作,对重大疑难传销案件提前介入。
杨陵区检察院:负责组织检察机关做好对涉嫌犯罪的传销组织者、策划者、骨干分子及暴力抗法人员的批捕、起诉以及法律监督,对重大疑难传销案件提前介入。
人民银行杨凌支行:负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涉嫌传销资金交易信息,配合执法部门做好对传销组织者或经营者账户、资金进行查询、暂停结算、资金冻结等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