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关于成立杨凌智慧农业谷建设领导小组及指挥部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6-19 17:00

杨陵区委、区政府,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做好智慧农业谷建设工作,党工委、管委会决定成立杨凌智慧农业谷建设领导小组及指挥部,现将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凌智慧农业谷建设领导及工作职责

(一)人员组成

长:李示范区党工委书记

李九红示范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副组长:杜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蒋展宏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单舒平示范区党工委委员、杨陵区委书记

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二级巡视员

员:陈杨陵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示范区财政局局长

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马江涛示范区现代农业和乡村发展局局长

任延宁示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二级巡视员

示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李继广示范区产业投资促进局局长

示范区上合农业基地工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刘敏哲杨凌农科集团公司董事长

杨陵区揉谷镇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示范区智慧农业谷建设指挥部,为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园区建设的方针政策,组织领导示范区智慧农业谷建设;研究确定智慧农业谷建设发展方向和重大政策;统筹协调智慧农业谷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决定智慧农业谷建设有关重大事项。

二、凌智慧农业谷建部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

(一)指挥部人员组成

长:杜江(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二级巡视员)

指挥部下设“一办两部”,即指挥部办公室、建设招商部、土地利用部。

(二)指挥部工作职责:贯彻落实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和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智慧农业谷开发建设总体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按照示范区总体规划组织制定智慧农业谷建设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智慧农业谷项目建设规划和实施计划;协调做好智慧农业谷土地征收(流转)、报批等工作,保证用地规模和用地指标;组织做好智慧农业谷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项目招商,保证投资环境;督促考核各相关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一办两部”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

1. 指挥部办公室

任:王军辉(杨凌创新创业园公司党组副书记、总经理)

工作人员:3人(从示范区有关部门抽调)

工作职责:

1)负责智慧农业谷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落实指挥部工作部署和安排;

2)负责建立智慧农业谷建设目标责任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督办;

3)负责智慧农业谷开发建设的宣传动员工作,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和工作氛围;

4)负责按照示范区总体规划,制定智慧农业谷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

5)负责智慧农业谷建设资金的筹措及日常管理工作;

6)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 建设招商部

长:曹亚岐(示范区党工委党校正处级干部)

副部长:安永辉(示范区管委会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

工作人员:4人(从示范区、杨陵区有关部门抽调)

工作职责:

1)负责编制智慧农业谷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智慧农业谷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全流程管理,保证项目质量、进度和安全;

3)负责智慧农业谷招商引资工作,制定招商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研究制定入谷企业标准、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

5)负责入谷企业咨询、投资洽谈,对入谷企业进行考察、论证,并提出审查意见;

6)负责协调入谷企业的落户登记,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综合协调各种外部关系,协助入智慧谷企业办理项目建设和运营中的相关手续;

7)负责入谷企业水电路气暖等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工作,协调解决智慧农业谷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8)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土地利用部

长:李海平(杨陵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部长:曹锋(杨陵区揉谷镇党委书记)

工作人员:2人(从示范区、杨陵区有关部门抽调)

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智慧农业谷土地利用规划,并进一步细化、明确智慧农业谷土地、房屋等设施的征收政策;

2)负责智慧农业谷建设土地报批、用地指标落实;

3)负责智慧农业谷土地征收和地面附着物清理以及农用地流转等工作;

4)负责征迁补偿资金拨付工作;

5)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几点要求

(一)指挥部要在调研基础上形成智慧农业谷规划理念思路报领导小组审定,按照审定完善后的规划理念,外聘智库修改完善智慧农业谷总体规划报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并启动相关工作。

(二)指挥部“一办两部”负责人及抽调示范区、杨陵区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均脱离原单位工作,原待遇保持不变,集中在智慧农业谷指挥部办公,办公地点设在自贸区金融大厦。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202061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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