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公安局王智勇同志,从警30多年,先后担任基层派出所所长、指导员,示范区公安局杨陵分局副局长、治安管理支队副支队长等职务。该同志从警以来,始终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勤恳工作。从首届农高会起,连续参与27届杨凌农高会安保工作,从最初具体负责疏导参会群众、维持观众秩序、开展治安巡逻、应对突发事件等工作的一线执勤民警,逐步成为农高会安保工作的负责人之一,为历届农高会的顺利安全举办做出了突出贡献。从警期间参与处置多起重大治安事件,牵头完成了全区公共视频监控建设等多项重点任务,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被省综治委和省人社厅评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2018年底,该同志转任非领导职务后,仍坚持站好最后一班岗,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为全区广大民警做出了榜样。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精神,党工委、管委会决定,给王智勇同志记个人二等功。
希望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攻坚克难、锐意进取,为推动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