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关于命名表彰2021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的决定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2-21 11:12

2021年,示范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盯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这条主线,紧紧围绕示范区上合农业基地建设、“三区三高地”建设,深入开展党史宣传教育,着力唱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时代主旋律,深入推进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扎实推进“厚德陕西·德耀农城”建设,持续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建设工作,不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涌现出一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影响广泛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充分展示示范区精神文明建设丰硕成果,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授予杨陵区教育局等2个单位示范区级文明单位称号,授予杨陵区五泉镇王上村等4个村示范区级文明村称号。依据《杨凌示范区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对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予以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切实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当好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排头兵。示范区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提升示范区文明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培育崇德向善、积极向上的文明风尚,为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附件:杨凌示范区2021年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名单

附件

杨凌示范区2021年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名单

一、文明单位(2个)

杨陵区教育局

杨凌监狱

二、文明村(4个)

杨陵区五泉镇王上村

杨陵区揉谷镇陵东村

杨陵区大寨街道寨东村

杨陵区杨陵街道张家岗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