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关于命名表彰2023年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的决定

来源:管委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4-05 09:31

2023年,示范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大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深化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推动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市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全区涌现出一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影响广泛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为奋力谱写示范区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了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良好文化条件。

为表彰先进、鼓舞斗志,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授予杨凌高新第四幼儿园等7家单位杨凌示范区文明单位称号,授予杨凌高新第四小学杨凌示范区文明校园称号,授予杨陵区李台街道温馨社区等2个社区杨凌示范区文明社区称号,授予杨陵区五泉镇曹沟村等2个村杨凌示范区文明村称号,依据《杨凌示范区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对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予以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切实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当好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排头兵。示范区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提升示范区文明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培育崇德向善、积极向上的文明风尚,为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附件:杨凌示范区2023年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名单

附件

杨凌示范区2023年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名单

一、文明单位(7个)

杨凌高新第四幼儿园

杨凌示范区消防救援支队新区大队

杨陵区医疗保障局

杨凌高新第二幼儿园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凌示范区支行

杨陵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杨凌示范区医院

二、文明校园(1个)

杨凌高新第四小学

三、文明社区(2个)

杨陵区李台街道温馨社区

杨陵区李台街道景苑社区

四、文明村(2个)

杨陵区五泉镇曹沟村

杨陵区大寨街道杜寨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