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杨管国土告字〔2017〕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批准,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决定在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公开挂牌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位置、面积、批准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交易

宗地

编号

宗地

位置

土地

用途

土地面积

建设用地

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出让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备注

容积率

建筑密

度(%)

绿地率(%)

 

2017-09

2017-18

杨青路以东、渭惠西路以北

商服用地(批发零售)

面积5亩

/

/

/

40年

48万元/亩

240万元

现状

出让

备注:宗地实际面积以测绘成果为准,具体详细规划指标以示范区住建局审批为准。

二、出让条件

该宗地因历史原因导致原使用人在宗上建设了一定规模的建(构)筑物。土地成交后,竞得人需按照评估价格向原使用人支付地上建构筑物和其主张损失的赔付费用。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买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四、竞买申请与登记

申请人可于2017年5月31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和示范区城投公司提供的建设方案到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17时。

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会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依据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示范区财政部门出具的收款收据)于2017年5月3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出让方式

宗地报名未达三家,按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为2017年6月1日9时至2017年6月10日17时,地点在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如竞买人超过3家(含三家)转为拍卖方式出让,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六、本次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报价不得低于出让起始价,且符合挂牌文件确定的增价幅度)。成交价不含耕地占用税和契税。代征地价款按15万元/每亩收缴。

七、确定竞得人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杨凌示范区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成交确认书》。

八、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在30个工作日内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到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九、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拒绝签订《杨凌示范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十、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 5月 11日至2017年5 月31 日(节假日除外),到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十一、账户及联系方式

户  名: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开户行:中国银行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支行

账  号:103610821026

附  言:129子户

联系地址:

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凤凰路东段)

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凌政务大厦一楼)

联 系 人: 

李胜利    联系电话:029-87036293

高朝国    联系电话:029-87033163

    

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        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