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批准,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决定在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位置、面积、批准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 用途 |
土地面积 (㎡) |
建设用地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挂牌 起始价(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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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附属设施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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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11-15 |
滨河东路 以北 |
工业 |
60000.099 |
≥0.7 |
≥40 |
≤30 |
≤7 |
50 |
144 |
200 |
现状 出让 |
以上实际面积以测绘成果为准,具体规划指标以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审批为准。
二、挂牌出让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时间为2011年9月17日9时至2011年9月26日17时,地点在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竞买人范围
经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或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备案)具备入区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工业企业均可申请参加。
四、竞买申请与登记
申请人可于2011年9月16日17时前,持有关材料,到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16日12时前。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会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在2011年9月1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挂牌出让设出让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报价不得低于挂牌底价,且符合增价幅度)。
六、出让成交后,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到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与出让人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9月5日至2011年9月16日,到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八、账户及联系方式
开户行:杨凌示范区信用联社营业部
开户名: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财政局
账 号:2704036601201000022604
联系地址:
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杨凌政务大厦518室)
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凌政务大厦一楼)
联 系 人:张跃江 联系电话: 029-87035165
李 君 联系电话: 029-87036311
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 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