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管土出告字〔2023〕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批准,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出租2幅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租宗地基本情况
出租地块一位于西宝高速公路以北、五胡路以南、东环路以西,宗地编号为2023-40号,净用地面积7884.45平方米(折合11.83亩);出租地块二位于西宝高速公路以北、五胡路以南、东环路以东,宗地编号为2023-41号,净用地面积12306.66平方米(折合18.46亩)。
上述两宗土地打包一并出租,用地性质为交通场站用地(社会停车场),土地租期为5年,土地起租价为每亩每年5000元,两宗土地挂牌出租起始价为75.725万元,竞租保证金75万元。
竞租人按土地用途办理停车场规划审批手续,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停车收费标准在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合理确定。
二、挂牌出租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租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9:00时至2023年10月31日17:00时,地点在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竞租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报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四、竞租申请与报名
申请人可于2023年10月27日17:00时前(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到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竞租保证金到账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17:00时。资格确认。竞租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10月18至2023年10月31日。挂牌人向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发放《竞租资格确认书》,方可参加挂牌活动。
五、挂牌人按照竞租人的报价进行挂价(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且符合增价幅度),以最高挂价竞租人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得人的挂价即为成交价,成交价不含土地租赁期间涉及的相关税费。
六、确定竞得人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杨凌示范区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出租成交确认书》。
七、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在30个工作日内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租成交确认书》到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出让人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
八、该宗地带停车场规划设计方案挂牌租赁,竞得人在该宗地交付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开工建设或一年内未建成投用的,出租人将无偿收回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九、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拒绝签订《杨凌示范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租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的。
十、本次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31日,到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挂牌出租文件。
十一、账户及联系方式
1、户 名:杨凌示范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资金收缴专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自贸试验区杨凌片区支行
账 号:102484438904
2、户 名:杨凌示范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资金户
开户行:建行杨陵区支行
账 号:61050163630800000431
3、户 名:杨凌示范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储备资金专户
开户行:陕西杨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704036601201000142450
4、户 名:杨凌示范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分行
账 号:20361040300100000099581
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杨凌凤凰路东段路北)
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凌政务大厦一楼)
联 系 人:李胜利 联系电话:029-87036293
高朝国 联系电话:029-87082644
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