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杨凌示范区铁腕治霾专项行动,近日,示范区印发《杨凌示范区铁腕治霾专项行动实施办法》的通知,对铁腕治霾专项行动部分项目,采取“以奖代补”和“直接补助”相结合的形式给予适当补助。
据了解,此次奖补对象一方面是对参与实施铁腕治霾专项行动的城乡居民、个体工商户、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等,按照相应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另一方面根据铁腕治霾专项行动年终考核结果,对完成任务较好的单位、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涉及范围包括燃煤锅炉拆改、散煤治理、秸秆综合利用、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地热能开发利用和“黄标车”淘汰七个方面。其中在散煤治理方面,包括城乡居民“煤改气”补助、“煤改电”取暖补助、农村居民使用高效清洁炉具补助和兰炭、洁净煤替代补助等内容;在秸秆综合利用方面包括农机具补贴、秸秆还田补助和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助等内容。
记者了解到,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城市低保户使用兰炭、洁净煤替代劣质煤的补助资金,每户按户足额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