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拟保留的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目录(2015年版)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审批对象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

及标准

备注

1

销售、使用V类放射源单位和生产、销售、使用III类射线装置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

销售、使用V类放射源单位和生产、销售、使用III类射线装置单位

20个工作日

不收费

承接

2

110千伏(送)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陕西省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110千伏(送)输变电工程

报告书60日、报告表30日、登记表15日内

不收费

承接

3

IV类放射源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IV类放射源辐射使用单位

10个工作日

不收费

承接

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建设单位

1.报告书30个工作日:(报审稿)25个工作日、(报批稿)5个工作日。2.报告表20个工作日:(报审稿)15个工作日、(报批稿)5个工作日。3.登记表5个工作日。

不收费

保留

5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建设单位

20个工作日

不收费

保留

6

水污染排放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

3、《陕西省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4、《陕西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制度》

水污染物排放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

10个工作日

不收费

保留

7

大气污染物污染排放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3、《陕西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企事业单位

10个工作日

不收费

保留

8

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危险废弃物生产、使用企事业单位

10个工作日

不收费

保留

9

危险废物转移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危险废弃物生产、使用企事业单位

10个工作日

不收费

保留

说明:截止2015年9月,示范区环境保护局拟保留的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 9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