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生态环境系统加大水环境监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省、示范区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根据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水环境监管方案》,开展水环境专项执法检查,积极做好饮用水、地表水监测监管相关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次生灾害对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一、加强医疗废水处置监管

2月1日,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对杨凌示范区医院医疗废水处理设施运行进行检查,要求示范区医院尤其是发热门诊,严格按照环评要求,采取必要措施,提高医疗废水处理标准,加大药剂投放,确保医疗废水安全有效处置。

二、开展饮用水源安全检查

杨凌城区饮用水水源来自宝鸡石头河水源地,由杨凌新华水务公司集中供应。2月1日,示范区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带队对杨凌新华水务供水四水厂进行检查,要求新华水务要加强对自来水厂及周边环境的保护,加密监测频次、加强环境监管,每日报送水质监测数据,确保供水水质安全。

三、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

污水处理,也是确保疫情期间环境安全的工作重点。1月29日,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对示范区污水处理厂进行专项检查,督促指导污水处理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要求示范区污水处理厂一是加强厂区内部消毒和卫生防控,增加清洗消毒频次,切实做好工作场所通风、消毒。二是要加强职工防疫知识教育,在规范要求投加消毒剂药量的基础上,加强监测,确保人员健康安全,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安全、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