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日前联合印发了《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指标评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评分细则》)。由于《评分细则》触及到各方关切和利益,引发广泛社会关注。
为何要在长江流域探索建立水生态考核机制?出台《评分细则》的总体考虑是什么?考核范围和考核指标有哪些?需要突破哪些重点难点技术瓶颈?指标体系能否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日前,多方权威专家对《评分细则》进行了解读。
抓住水生态问题“牛鼻子”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在长江流域开展水生态考核试点,引导地方加快补齐水生态保护短板,对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重要意义。”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说。
根据《评分细则》,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范围为青海、四川、西藏、云南、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上海,以及甘肃、陕西、河南、贵州、广西、浙江等17省(自治区、直辖市),涉及长江干流、主要支流、重点湖泊和水库等50个水体。
监测数据显示,2022年长江流域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为98.1%,较2016年上升15.8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水质断面,长江干流连续三年全线达到Ⅱ类水质。但水生态环境保护不平衡、不协调问题仍旧突出,部分河湖水生态系统严重失衡,蓝藻水华频发,生物多样性显著下降;不少地方汛期污染严重,黑臭水体问题依然存在。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刘国才介绍,目前,我国水环境理化指标已经接近或者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但水生态系统严重失衡、重点湖泊蓝藻水华居高不下、生物多样性显著下降等问题还十分突出。
“近年来长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但是水生态系统失衡、水生生物多样性减少等问题已成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短板。长江仍为‘少鱼’状态。”刘国才分析说,根子在于栖息生境遭到破坏,太湖、滇池等重点湖泊蓝藻水华频发,根子在于鱼类、浮游动物等关键种群受损,水生态系统失衡。
他认为,以维护水生态系统健康为核心,就是抓住了水生态问题的“牛鼻子”,以水生境保护、水环境保护、水资源保障为支撑就是抓住了“症结”,核心指标与支撑指标相互关联,共同构成水生态考核指标体系这一有机整体。
刘国才介绍,《评分细则》从国内外已有应用基础的近200项指标中筛选出14项指标,建立以水生态系统健康为核心,以水生境保护、水环境保护、水资源保障为支撑的指标体系。其中,水生态系统健康指标包含鱼类物种数、大型底栖动物物种数、水华面积比例、浮游动物群落结构、水生植被覆盖度以及重点保护水生生物数量等6项指标,表征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健康状态,旨在引导各地推动长江水生态逐步向好。
水环境保护指标包含综合营养状态、综合污染状况、汛期污染强度等3项指标,旨在引导地方加强污染防治,降低汛期污染强度,开展湖泊富营养化治理,改善水环境质量。水资源保障指标包含生态流量达标率1项指标,旨在引导地方保障河流生态流量、保持合理生态水位。
《评分细则》除了设置评价考核水体、指标体系外,还设置了现状评价、变化幅度评价、等级划分等内容。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上述负责人表示,根据综合评价得分,将省域水生态综合评价等级分为3级,依次为“优秀”“良好”“一般”,有助于引导地方履行水生态保护责任,推动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评价考核主要看变化幅度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副总工程师、环境规划院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联合研究中心主任王东介绍,《长江保护法》第七十八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这为开展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提供了法律依据。
“《评分细则》率先在长江流域将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或社会关注度高的50个水体作为考核对象,并针对性地选择指标开展监测评价考核,具有创新性和示范意义,可为其他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提供经验。”王东说。
针对一些地方关心的水生态考核科学性、公平性的问题,王东表示,水生态考核是一项涉及多个领域、多个地区的系统性工作,专业性强、复杂程度高,需要精心组织、系统谋划。在试点工作开展的过程中,要坚持系统观念,合理地区分人为活动和自然因素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确保评价考核结果公平公正。“评价考核主要看的是变化幅度,这是地方水生态保护成效最直观体现。”他说。
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局长徐翀介绍,《评分细则》充分考虑长江流域不同区域生态环境状况、经济发展差异和水体类型特点,既参照已有历史记录的较好值,也充分考虑水体的恢复潜力,引导、促进地方政府多干保护自然和修复生态的实事,朝着接近期望值的方向努力。
徐翀说,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以正向激励为主,综合考虑现状评价得分与变化幅度评价得分两个因素确定省域水生态综合评价得分。其中以变化幅度评价为主,将变化幅度评价得分赋予较高的权重,压实水生态保护修复责任,推动省域水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
评价考核为何聚焦水生态系统?对此,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局长霍传林解释说,以水生生物为主体的水生生态系统是维系自然界物质循环、净化水域生态环境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水生生物不仅是充满生机“一汪活水”的体现,还能够综合反映水生境、水环境、水资源及水生态状况。建立起了一套以水生态系统健康评价为核心的评价指标体系,有利于引导地方关注水生态状况,指导地方注重水生态保护修复,树立起生态优先的治理理念,促进形成“三水统筹”系统治理格局。
突破重点难点技术瓶颈
“水生态考核评估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亟须加大科技支撑保障。”国家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首席科学家宋永会介绍,目前,欧美等国均构建了以水生生物为核心的水生态监测评估体系,把水生态评估结果作为推动水生态系统改善的重要依据。而我国水生态监测评估工作目前尚处于科研探索阶段,尚未上升至具体的水生态环境管理制度。
长江流域作为巨型流域系统,其系统结构、功能以及演变规律极为复杂,流域内各省份主体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布局各不相同,辖区水体面临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千差万别。宋永会表示,《评分细则》具体应用中,如何能够客观评估各水体生态系统状况,准确识别水生态系统面临的威胁,科学区分各地保护修复责任,还有诸多科学与管理问题亟待解决。
他认为,根据《评分细则》指出的方向,需要在以下基础学科问题开展深入研究:
针对面源污染“旱季藏污纳垢,汛期零存整取”的污染特点,重点突破城乡面源污染识别与控制技术,为厘清相关行政区域面源污染防治责任,有效推动长江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
针对部分湖库富营养化水平高,水华频发的问题,重点突破以大水面沉水植物恢复、食物链重构为核心的水生植被恢复技术,旨在遏制水华爆发,推动从“浊水藻型稳态”向“清水草型稳态”转化,实现水清草绿、鱼虾群集、人水和谐。
针对长江流域高强度人类活动导致的长江水生态系统退化,研发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的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路径,以自然恢复为基础,通过各种恢复措施平衡人为干扰,在流域尺度恢复水与生物群落之间的生态水文调节反馈过程,提升水生生物栖息地质量,推动长江流域水生态系统改善。
宋永会建议,充分用好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进一步发挥“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的科技服务,聚焦行业企业治污需求和地方管理需要,开展跨学科、跨部门、跨单位集智攻关。推进企业参与科技重大项目顶层设计和重大决策。鼓励更多企业加入基础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化等活动,制定相关政策激励企业以更大力度投入科技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