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动员和鼓励广大群众使用清洁取暖设备,巩固提升清洁取暖成效,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助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现就杨凌示范区2023-2024年度采暖季清洁取暖有关补贴政策通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对全区完成散煤治理清洁能源替代的城乡居民用户(不含:采暖季不住人空心户、搬迁等原因的自然消亡户),给予采暖季运行补贴。
(二)采暖季运行补贴标准为 600 元/户。
二、补贴时限
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3月15日(采暖季)
三、补贴发放方式
(一)按照“补量不补钱”的原则,采暖季运行补贴以电量或气量方式发放,不直接发放现金。
(二)采暖季实际用电/用气量超过600元/户的,给予运行补贴 600 元/户;采暖季实际用电/用气量不足600元/户的,据实补助。
四、价格政策
(一)电价政策。采暖季用电均为平价电(0.4983元/度),不执行“峰谷阶梯制”电价政策。2023-2024年度采暖季清洁取暖补贴以电量补贴为主。
(二)气价政策。采暖季独立采暖户用气第一阶(0—2000m³)价格为2.17元/m³,第二阶(2000—3000m³)价格为2.6元/m³,第三阶(3000m³以上)价格为3.26元/m³。同时,城镇低保用户可持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在城燃企业营业网点申报,经城燃企业核实登记后,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执行2.04元/m³。
清洁取暖既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治理大气污染的重要举措,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把清洁取暖设备用起来,自觉抵制散煤和生物质燃烧。让我们携起手来,同呼吸、共努力、齐行动,让杨凌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生态更优美。
杨凌示范区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