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党组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

12月26日,生态环境部党组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主持集体学习并讲话,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参加学习。

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局长周院生应邀作专题报告,围绕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从修订的重要意义、修订的主要内容和新的变化、切实抓好学习贯彻工作等3个方面做了系统、全面、深入的辅导解读。

孙金龙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修订行政复议法,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周院生同志的专题报告主题鲜明、内容丰富、重点突出、讲解透彻,将有力推动生态环境部系统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

孙金龙强调,修订行政复议法对全面健全行政复议制度体制机制,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生态环境部系统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站在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高度,深刻把握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精神实质、主要内容和实践要求,准确全面落实各项规定,切实提高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和工作质效。

孙金龙指出,生态环境部门承担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重要执法职责。要把行政复议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抓实抓细,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质量。坚决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开展行政执法,防止出现简单粗暴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加快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守法定办理期限,依法进行事先告知,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发挥行政复议监督执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作用。

孙金龙要求,生态环境部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作为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快修改环境行政复议办法,制定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在生态环境领域落地生效。要把生态环境行政复议工作融入到美丽中国建设中,严格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始终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要严格落实公开、公正、高效、便民等案件审理新举措新要求,不断提高办案质效,切实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对行政争议的前端调处和源头预防,推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集体学习采取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形式举行。生态环境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翟青、赵英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部党组成员廖西元,生态环境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董保同在部机关主会场参加学习。

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机关各部门、应急中心、服务中心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处级干部在部机关主会场参加学习。

驻部纪检监察组,机关各部门、应急中心、服务中心全体党员、干部在分会场视频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