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空气质量稳步提升
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秦岭黄河生态治理成效显著
当好秦岭生态卫士
我省全方位构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建立六省一市秦岭地区跨区域生态保护协同合作机制,组织开展明察暗访、交叉执法、专项整治,扎实推进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秦岭生态环境质量优良等级面积占比达99.3%。
保护黄河母亲河
我省扎实开展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专项治理和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强力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问题整改,3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3个。2023年,黄河流域Ⅰ—Ⅲ类水质断面占比95.4%,同比提高1.6个百分点,在黄河流域下游5省中位列第1。
强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
我省持续推进白河硫铁矿污染治理,全面开展汉江丹江流域涉金属矿产开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2023年,长江流域44个国控河流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Ⅱ类及以上标准,汉丹江出省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南水北调水质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全省空气质量稳步提升
全省空气质量稳步提升,关中大气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2023年,全省国考10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4.12,同比改善1.4%;优良天数平均282.9天,同比增加3.2天;PM2.5平均浓度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6%。关中7市(区)全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1月至2月的同比反弹16%,进步为全年同比改善3.5%,优良天数同比增加19.7天。咸阳、西安、渭南在全国168个城市中排名分别前移1位、1位、5位,空气质量改善率分别位列第16名、第24名、第20名。
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我省完成317个水生态修复和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开展23条重要河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常态化整治城市黑臭水体,33个国考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111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108个,占比97.3%,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连续2年消除劣Ⅴ类断面。汉中市水质改善幅度居全国第5、全省第1,水环境质量在全国339个地级城市中位列第24名。
全省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我省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行动,2023年新增完成505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54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