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坚决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两项水质考核指标均提前超额完成“十四五”目标
■ 111个国控断面中,Ⅰ至Ⅲ类水质断面占97.3%,优于全国平均水平7.9个百分点
2月28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3年,陕西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创近20年来最好水平,大气污染治理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坚决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两项水质考核指标均提前超额完成“十四五”目标;111个国控断面中,Ⅰ至Ⅲ类水质断面占97.3%,优于全国平均水平7.9个百分点;连续两年无劣Ⅴ类断面,优于全国平均水平0.7个百分点;汉中市进入全国339个城市水质排名前30位,排名第24位;汉中市、榆林市、宝鸡市进入全国水质改善排名前30位,分别位列第5位、第10位和第14位。
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张清香表示,陕西黄河流域水环境质量达到历史最好水平,65个国控断面中优良水体比例达95.4%,黄河干流(陕西段)连续两年全线水质达到Ⅱ类。陕西长江流域46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100%,继汉江(汉中段)之后,安康瀛湖成为全国第二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南水北调水源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为优。
“去年,国考10个设区市PM2.5平均浓度改善2.6%,优良天数增加3.2天。这两项国考指标,全国只有3个省份实现同比改善,陕西是其中之一。”省大气环境办公室副主任陈雷说,西安市、咸阳市、渭南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率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分别由倒数17位、11位、29位,进步为全国第24位、16位和20位,成绩来之不易。
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陈峥表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持续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不断强化重点建设用地环境准入和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着力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去年全省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遴选麟游、泾阳、富平等10个县(市、区)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全年新增完成505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和54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6%以上,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张金东表示,2024年该厅将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场保卫战,着力提升环境执法、监测、环保督察三大监管效能,在助推高质量发展、当好美丽陕西建设排头兵、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三个方面实现新突破,为美丽陕西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