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水利部《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办法》、省总河湖长1号令要求及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要求,12月9日,省渭河生态区保护中心处长石国栋带队,抽调相关市区河长办业务骨干组成第四检查组,来杨凌开展河湖“清四乱”明察暗访工作。
检查组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在不打招呼的情况下,直接深入一线开展暗访,对河湖沿线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侵占河道管护用地、河长制公示牌设置情况及历次暗访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等开展实地核查取证。在完成暗访环节工作任务后,检查组约见两级水务局(河长办)负责同志,重点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进展、渭河采砂规划编制、河湖岸线利用保护规划编制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明察,听取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查阅了问题整改佐证资料,对示范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示范区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贺群代表两级水务局做了表态发言,对检查组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同时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全面开展河湖管理保护问题排查整改,在整改具体问题的同时深入查找监管漏洞,同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巩固整改工作成效。
两级水务局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同志参加了明察反馈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