绞股蓝沙棘软胶囊产业化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绞股蓝沙棘软胶囊产业化加工项目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绞股蓝沙基软胶囊产业化加工项目位于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新桥南路11杨凌华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该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总建筑面积5100m2,新建提取车间1000平方米,改造原有车间3600平方米,新建辅助设施500平方米,建成后新增1条绞股蓝沙基软胶囊产业化生产线,年产股蓝沙基软胶囊1.5亿粒。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建筑垃圾、扬尘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等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生产车间粉碎、筛分过程均会产生生产粉尘,项目拟采用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提取过程产生不凝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进行加盖封闭,统一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提升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二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杨陵区污水处理厂再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装置,将高噪声设备布置于室内,安装隔声门窗;对风机机采取隔声、消声措施。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药渣、污泥及生活垃圾等,废包装袋、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废包装袋外售于废物回收部门;污泥送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药渣作为有机肥原料外送。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国家级新药乳核散结胶囊产业化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在采取项目设计和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源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小,在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出发,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为:

建设单位:杨凌华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新桥南路11

联系电话:13709190312,联系人:乔总。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调查范围为拟建项目周边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其中90%以上被调查公众生活、居住或工作在评价区内。

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目的在于收集、征询工程所在评价区内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走访、随机发放问卷形式进行。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