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等的相关规定,现就杨陵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关于“十里陵湾农业文化旅游体验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㈠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十里陵湾农业文化旅游体验区项目
建设地点:杨陵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建设性质:新建
总投资:80000万元
项目概况:项目用地面积约70公顷,建设融合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农耕体验、乡村手工艺等功能为一体的文化旅游体验地。建设内容包括大野稼穑、大隋风云、运河文明、田园耕读四大功能区。
㈡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废气主要为餐饮油烟废气,汽车尾气。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项目无高噪声设备,噪声源主要为风机、水泵等设备噪声。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
㈢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⑴ 运营期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高于屋顶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汽车尾气采取合理布局,并经大气扩散及绿化吸收,可有效降低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⑵ 运营期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杨凌示范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漆水河。
⑶ 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
⑷ 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油脂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㈣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总体符合相关规划,从生态和景观影响方面分析,工程选址合理。在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和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强化环境管理的前提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降低到当地环境能够容许的程度,可以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在满足环境质量目标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㈤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杨陵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通讯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凤凰路中段区工信局4楼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29-87098566
㈥ 公众反馈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工程有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电话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