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胶密封制品及汽车V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陕西格鲁特橡胶有限公司委托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对“橡胶密封制品及汽车V带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杨凌富海工业园区6#厂房,总投资2000万元。项目租用标准厂房5378平方米,购买相关设备和仪器,形成年生产隧道用橡胶密封止水带30万米生产线2条,年生产地铁盾构管片橡胶密封垫400万米生产线1条,年生产汽车V300万条生产线各1条。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不涉及土建工程,仅涉及设备安装和装修,环境影响主要包括设备安装过程产生的扬尘和装修废气、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运营期废气主要是生产工艺废气;废水主要生活污水;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线设备等设备噪声;固体废弃物为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橡胶颗粒、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碳、废机油和废油污棉纱、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设备安装和装修过程中引起的扬尘和装修废气排放量很小,影响范围仅限厂房内,对施工作业区以外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排入杨凌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施工噪声在衰减至厂房50m外时,已满足污染控制标准要求,且施工结束后噪声影响即可消除,属暂时的、可逆的影响;施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后,对周围环境影响是较小的。

运营期:生产工艺废气主要是热炼、挤出、出片、硫化、拼接工序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H2S和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H2S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颗粒物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生活污水排入园区化粪池处理后,统一排入杨凌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噪声经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后,可以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弃物能实现合理化处置,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保证达到工程建设项目的“三同时”要求,并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衡量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及索取信息方式

1、索取方式和期限:环境影响报告书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请于本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与以下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联系人联系。

2、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陕西格鲁特橡胶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陕西省杨凌示范区富海工业园6#厂房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669179988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人:冷女士

联系电话:0512-68026617     

    真:0512-68026619

电子邮箱:szktgzcy@126.com

邮箱:897375109@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公众对拟建项目的态度;(2)项目的建设方案是否可行;(3)公众对

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4)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反映自己关于该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