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杨凌300t/d垃圾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现对我公司陕西杨凌300t/d垃圾处理项目进行环境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位于杨凌示范区官村以北,总投资15275万元人民币占地62亩,生活垃圾处理量300t/d采用蓄热式旋转床热解炉+35 t/h中温中压循环流化床锅炉+6MW凝汽式汽轮机组主要工程内容为垃圾贮存系统、旋转床垃圾热解系统、油气分离系统、锅炉发电系统、烟气处理系统等。

2、建设项目主要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主要大气污染源有破碎废气、热解燃烧烟气、锅炉烟气、灰库废气、渣仓废气以及无组织废气,污染物为烟尘、SO2NOxNH3H2S和二噁英类等;废水主要包括渗滤液、车间地面清洗废水、旋转床水封水净化单元污水、锅炉排水、空压站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及生活污水;地下水影响主要来自各类废水下渗;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筛分机、风机、磨煤机、汽轮机、引风机、发电机、锅炉排汽口、冷却塔、泵等;固废主要为分选杂质、黑色金属、废脱硫剂、炉渣、飞灰、废催化剂、污泥和生活垃圾;涉及的主要危险化学品为CH4H2SNH3HClCO、二噁英等多种物质,环境风险事故主要为旋转床热解炉事故造成热解气泄漏、垃圾储存系统及污水处理系统臭气泄漏发生燃烧爆炸事故、渗滤液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管线破损导致渗滤液泄漏。

3、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废水中渗滤液、车间地面清洗废水、旋转床水封水、净化单元污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并进入外排管网,出水水质满足《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中的二级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2要求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最终进入杨凌示范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破碎废气、灰库废气、渣仓废气均采用袋式除尘器除尘,排放浓度和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二级标准要求;热解燃烧烟气20m高排气筒排放,SO2、烟尘、NOx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相关限值要求,也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小时值要求,二噁英排放浓度低于《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要求;锅炉烟气采取“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烟气循环流化床(WCFB)脱硫+活性炭工艺(环评建议增加)+布袋除尘”SO2、烟尘、NOx排放浓度满足《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61-941-2014中标准限值,二噁英类排放浓度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标准要求,锅炉烟气设置在线监测系统并设立电子公示牌显示在线监测情况,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在采取针对性分区防渗和监控措施后,可有效防治对下游潜水层的影响;炉渣综合利用,飞灰无害化处理后运至杨凌示范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废催化剂厂家回收,污泥返回锅炉、生活垃圾返回热解炉。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环境风险物质均未构成重大危险源,在采取工程设计以及环评建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项目环境风险可接受。

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要求,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出具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同意项目土地预审。在完成防护距离内村庄搬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保证各类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控制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排放达到指标要求,切实落实自动在线监测手段、采取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管理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建设可行。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自公告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登陆杨凌环境保护局网站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也可以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获取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单位:杨凌成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人:梁冠军

联系电话:029-87040117

    箱:ylcyhbgfyxgs@163.com

环评单位:核工业二○三研究所

    址:陕西省咸阳市渭阳西路48

人:徐先生

    话:029-33572058

    xjf2124497@163.com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为可能受到本工程影响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1)从环保角度考虑,对于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支持;如果反对,请说明主要的反对理由;(2)本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3)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4)其他有关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自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提交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请保留自己的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及联系方式,以便对您关心的问题和意见做出解释和说明。

 

                                                     杨凌成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