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杨陵区大寨街道办事处《北干渠路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现将该建设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北干渠路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东起西农路,西至杨陵大道,道路全长2207.28米,道路设计红线宽40米,设计标准为城市次干路Ⅱ级。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及附属工程,给水、雨污水、照明、电力电信预埋以及交通标志线等。
项目总投资4851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资金。
二、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
扬尘: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扬尘的施工活动主要包括挖填土方、土地平整以及建筑材料的运输等过程,在短期内会影响当地的环境空气质量;
废气:施工机械(如载重汽车、铲车等)和各种运输车辆运行时将产生燃油废气,废气中所含的有害物质主要有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等;
废水: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作业污水和生活污水两部分;
噪声:主要包括施工场地各类机械设备作业产生的噪声、运输车辆造成的交通噪声等。
固体废物:建设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来自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另一部分来自施工区的垃圾,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废弃的建材及包装材料等。
2、运营期
废气:本项目运营期环境空气污染源主要来自道路行驶车辆排放的废气;
废水:本项目运营期水污染源主要来源路面径流;
噪声:项目建成后噪声源主要来自车辆行驶的交通噪声;
固体废物:项目建成后排放的固体废物主要沿线居民生活垃圾和司乘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环境污染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应做好防渗措施,经临时处理装置后达标排放;合理安排施工设备的使用,减少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在材料堆放和运输时应采取喷水和遮盖等抑尘措施,防止二次扬尘的产生;注意清洁运输,防止在装卸、运输过程中的扬尘及噪声。
2、 营运期环境污染及治理措施
(1)废水:本项目设有完善的路面排水工程,路面径流通过雨水管网中输送时,水中的悬浮物、泥沙等污染物经过稀释、沉降或降解,浓度将大大降低,因此营运期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2)废气:根据预测,废气中的NO2距道路红线10m外,其浓度符合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因此营运期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营运期在4a类区,昼间运营近期、中期和远期均未出现超标现象;在2类区,运营近期、中期和远期的昼夜间各敏感目标均达标。
(4)固体废物:项目运行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通过合理布置垃圾箱集中收集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要点
北干渠路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要求,符合相关规划要求,评价认为在认真落实所有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后,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网站或邮寄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索取报告书简本。索取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名称:杨陵区大寨街道办事处
地址:杨凌区杨泉路1号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18291890729
环评单位名称: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315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3572079217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包括受本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单位,具体为项目所在地附近的居民、企业。
主要调查事项:包括公众对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公众对拟建项目了解以及从何种渠道了解本项目信息;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程度的认识以及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项目审批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包括发布信息公告、公开环境影响报告、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必要时咨询专家意见以及召开评审会、论证会或听证会。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如对本项目建设有任何疑义或建议时,请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反馈给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