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干渠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北干渠路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内容


    项目名称:北干渠路市政道路工程


    建设地址:东起西农路,西至杨陵大道。


    该项目全长2207.28米,道路设计红线宽40米,三幅路,按照城市次干路Ⅱ级标准设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电信预埋管及道路标志标线等。


    项目总投资4851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资金。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杨陵区大寨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梁工


    法定代表人:杨诚


    联系电话:18291890729


    联系地址:杨陵区杨泉路1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13572079217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315号


    邮箱:2073494565@qq.com


    联系人:杨工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本项目需做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与建设项目产业政策相容性的分析,开展环境现状调查,并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最终给出环境可行性评价结论。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本项目的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进行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给环评单位打电话或发电子邮件;


    给建设单位打电话。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