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杨凌示范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锦绣花城小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委托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为进一步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报告书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拟建项目总投资44354.45万元,规划净用地面积42542.476m2,总建筑面积为160711.64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高层住宅楼,临街商业裙楼及其配套辅助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建设项目施工期影响主要是产生的扬尘和施工设备噪声,其次是产生的固体废物、废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及工程占地对局部生态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成后主要是小区内备用发电机运行废气、居民日常使用天然气燃烧废气和居民厨房油烟废气,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废油脂和污泥,以及小区内公共设备间的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施工期环保措施要求
严格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加强对施工扬尘、道路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和施工固废的控制或处置,注意施工期的生态保护,严格施工管理和施工期环境监理。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居民日常使用的天燃气属于清洁能源,其燃烧产生的污染物极少,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居民厨房油烟废气经收集后由建筑烟道引至居民楼顶,采用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直接排放。
(2)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经机械排风设施收集处理,由地上2.5m高排风亭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备用发电机运行频率极低、运行时间短,运行时产生的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可忽略,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3、运营期生活污水防治措施
小区内居民生活污水、商业废水,污水经小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杨凌示范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4、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在设有单独的设备间,并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墙壁选用吸声材料等措施降低设备噪声;采取厂区内限速、禁鸣号等措施降低厂区内交通噪声。
5、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小区内设有垃圾固定堆放点,生活垃圾及商铺垃圾收集后,暂存于垃圾固定堆放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2)油烟净化设施产生的废油脂经有回收资质的单位进行统一收集处理。
(3)小区污水站污泥经收集后交由环卫清运。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杨凌示范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锦绣花城小区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选址合理,在采取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到杨凌示范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杨凌示范区五湖路西段建设交易中心,联系人:李兴平,电话:13679248736
建设项目委托的的环评机构名称为: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莲花街333号莲花商务中心A座9楼,联系人:党晗,联系电话:029-82236220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调查范围为拟建项目周边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其中100%以上被调查公众生活、居住或工作在评价区内。
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目的在于收集、征询工程所在评价区内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走访、随机发放问卷形式进行。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工程有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