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美通路面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废旧橡胶粉改性沥青碎石混合料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现将该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陕西美通路面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废旧橡胶粉改性沥青碎石混合料产业化项目
项目概要:陕西美通路面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资15000万元建设年产50万吨废旧橡胶粉改性沥青碎石混合料产业化项目。项目选址于杨凌示范区五泉镇中小企业园西区1号,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办公楼、沥青拌合站、化验检验站、操控室、库房等其他附属设施,建成年产50万吨废旧橡胶粉改性沥青碎石混合料生产线。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陕西美通路面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杨凌示范区五泉镇中小企业园西区1号
邮政编码:712100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77209668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西安市长安中路99号华旗国际广场1205室
邮政编码:710061
邮箱:907649462@qq.com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29-85352188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本项目需做环境影响评价,分析其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产业政策的相容性,调查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并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提出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最终给出环境可行性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主要是征求项目建设地附近公众从环保角度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建成运营后,有效控制环境污染,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本项目的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并请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以便对您关心的问题和意见做出解释和说明。具体方式如下:
① 填写公众意见调查表;② 给评价单位发电子邮件或打电话;③ 给建设单位打电话。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