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华宇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杨凌示范区垃圾综合处理厂 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杨凌华宇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杨凌示范区垃圾综合处理厂工程,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拟投资6500万元在杨凌示范区邓家台建设杨凌示范区垃圾综合处理厂工程。工程主要建设垃圾分选系统、沼气发酵系统、沼渣制肥、建材、废金属回收等工程,项目建成后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50t。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包括施工期的噪声、扬尘等影响,运营期主要是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和生物安全等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沼气锅炉废气、生产车间恶臭、粉尘和餐饮油烟。沼气锅炉燃烧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生产车间臭气经处理后排放;生产车间粉尘废气经处理后排放;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厂区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2)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等,部分污水进入沼气发酵罐,部分废水经罐车运至杨凌示范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同时,厂区进行防渗措施,防止废水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3)噪声: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动力设备、生产设备噪声,通过采取隔声、减振处理以及绿化降噪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厂界达标。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进入厂区处理;产生的危废主要包括废活性炭、化验室废液、容器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环境风险:项目严格按照规范建设,加强管理和事故防范,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环境风险达到可以接受水平。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污染治理得当,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可保证污染物稳定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并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从环保的角度看,在认真落实污染物防治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向查阅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关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详细情况,公众可在企业处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如需索取相关补充信息,可通过电邮、信函或传真方式,与杨凌华宇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092868820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受本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单位,具体为项目周边居民、园区企业工作人员及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
  主要调查事项包括:公众对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公众对拟建项目了解以及从何种渠道了解本项目信息;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程度的认识以及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项目审批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包括发布信息公告、公开环境影响报告,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必要时咨询专家意见,以及召开评审会、论证会或听证会。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如对本项目建设有任何疑义或建议时,请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反馈给相关部门。
  九、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法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武体侠
  联系电话:029-85338057 电子邮箱:huanping80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