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秦丰农化有限公司丁醚脲原药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要求,陕西秦丰农化有限公司已委托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丁醚脲原药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为进一步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报告书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丁醚脲原药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新桥路南段。

项目概况:项目拟在厂内西侧空地,新建优化生产工艺和自动化控制的丁醚脲原药生产线,占地面积46766.5m2,技改后丁醚脲原药产能约为1000t/a;由于原有焚烧炉建设较早设备腐蚀损坏严重,本次技改拆除原焚烧炉,安装较为先进的新的焚烧炉,新的焚烧炉安装在厂区中部,锅炉房北侧紧邻;配套建设建筑面积各2700m2厂房(三层,每层层高6m2栋,建筑面积各750m2的甲类原料库房两座、建筑面积为1350m2丙类成品库房一座,配套建设化学品罐区一座,空压机及制氮机房以及配电室等。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烘干过程产生的粉尘、溴化工序产生的溴化氢气体、硫脲工序产生的氯化氢气体、以及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焚烧炉废气等。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生产废水、尾气洗涤废水等。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弃包材、废矿物油和含矿物油废物、反应残渣、废活性炭、焚烧炉灰渣等。项目运行期主要噪声源包括烘干设备、空压机、循环泵等设备。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①运营期废气防治措施

粉尘经粉尘经设备自带旋风除尘和布袋除尘处理后,再经过以及次氯酸钠吸收塔和二级水喷淋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氯化氢和溴化氢废气经一级碱洗,二级次氯酸钠吸收,最后总水喷淋吸收塔,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氨气经两级降膜吸收后水吸制氨水,尾气经稀硫酸塔吸收,最后水吸收塔吸收后高空排放。有机废气经一级碱洗,二级次氯酸钠吸收,三级水吸收,最后总水喷淋吸收塔处理后高空排放。焚烧炉废气采取膜式壁锅炉除尘后,废气进入急冷塔冷却,再通过干喷塔、布袋除尘、碱喷淋塔、水喷淋塔处理后高空排放。本项目锅炉燃料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②运营期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原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水质满足《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DB61/224-2011) 2中的二级标准(其中pHS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杨凌示范区污水处理厂。

③运营期地下水防治措施

项目各装置区在工程设计及施工时均采用混凝土防渗处理以及防漏效果很好的装置设备或贮罐,装置内排水管道均采用密封、防渗材料。生产废水由管道排入废水暂存池,最终排至秦丰农化已建成运行的废水处理系统。

④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

⑤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废弃包材、废矿物油和含油废物、焚烧炉灰渣经专用容器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反应残渣、有机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污水站的污泥经专用容器收集后焚烧炉焚烧处理。

⑥运营期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在设计施工时充分考虑了环境风险防范,在生产工艺装置、设备和材料选择、生产管理等方面设置了相应预防措施。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选址合理,在采取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5)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陕西秦丰农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15050873

联系人:俞工

6)公众反馈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工程有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反映。

附件:《陕西秦丰农化有限公司丁醚脲原药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


陕西秦丰农化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