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西部植物化学工程研究发展有限公司西部植物化学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创新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要求,杨凌西部植物化学工程研究发展有限公司已委托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为进一步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报告书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西部植物化学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创新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杨凌示范区渭惠东路16号。

项目概况:建设项目占地面积3540m2,其中扩建占地2280m2,改造占地1260m2。

新建有效化合物库、中药提取物标准数据库包括:提取浓缩间、干燥间、破碎混合间等;改建中药材规范种植研究室、中药提取物工艺研究室、化合物结构鉴定研究室、中药提取物标准研究室、化合物分离纯化研究室、化合物对照品研究室、大型分析仪器室及相关辅助设施等。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提取工艺产生的粉尘、干燥工序产生少量中药味。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药材洗润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员工生活污水。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植物残渣、废包装材料及生活垃圾。项目运行期主要噪声源包括粉碎机等生产设备。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⑴ 运营期废气防治措施

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厂房顶部经排气筒排放。针对残渣堆场的恶臭采取定期清洗堆场,定期清运植物残渣等措施。

⑵ 运营期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水质满足《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DB61/224-2011) 表2中的二级标准(其中pH、色度、SS、动植物油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杨凌示范区污水处理厂。

⑶ 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

⑷ 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药渣收集后由外售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尘渣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给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选址合理,在采取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5)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杨凌西部植物化学工程研究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9-7093035

联系人:魏工

(6)公众反馈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工程有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反映。


                                                     杨凌西部植物化学工程研究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