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新庄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曹新庄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

项目概要:本工程主要为垃圾填埋场工程。填埋场位于杨陵区曹新庄村境内,工程总投资5870万元,项目一期项目占地面积17348.41m2,二期占地面积21522.04m2,三期占地面积24030.25 m2,总占地面积62900.70m2,库容共计66万m3,其中一期库容17万m3,二期20万m3,三期29万m3,处理量一期200t/d、二期200t/d生活垃圾,三期57t/d生活垃圾焚烧灰渣,一期项目现已投入运行并填满封场,二期项目已投入运行正在使用中,三期项目正在建设中。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杨凌示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杨陵分局 联系人:付工 联系电话:18192961897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的名称: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乙级环评资格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105号)

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白岩书院74号4号楼第三层 邮编:404100

联系人:邱工 联系电话:029-85396028 E-mail: 54389712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格网络链接见生态环保部文件公告 2018年 第48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或本公示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或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邮箱电话进行反馈,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六、公示起止时间

公告不得少于十日,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公众调查问卷

公众调查问卷.docx

杨凌示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杨陵分局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