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新庄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我单位委托环评单位完成了《曹新庄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本次环评的初步结论向社会进行公示,广大公众可按下列联系方式了解相关环评内容,并按以下途径发表对本项目环评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概要及污染物防治措施

建设项目名称:曹新庄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

项目概要:本工程主要为垃圾填埋场工程。填埋场位于杨陵区曹新庄村境内,工程总投资5870万元,项目一期项目占地面积17348.41m2,二期占地面积21522.04m2,三期占地面积24030.25 m2,总占地面积62900.70m2,库容共计66万m3,其中一期库容17万m3,二期20万m3,三期29万m3,处理量一期200t/d、二期200t/d生活垃圾,三期57t/d生活垃圾焚烧灰渣,一期项目现已投入运行并填满封场,二期项目已投入运行正在使用中,三期项目正在建设中。

污染物防治措施:

(1)废气:垃圾填埋气体导出后采用无组织散排方式处理;垃圾填埋采用渐进修复填埋作业工艺、及时覆盖、及时种植绿化,以控制臭气扩散。

(2)废水:本工程生产生活废水及渗滤液经渗滤液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进行回灌及绿化、抑尘洒水,不对外排放。

(3)噪声:生产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并进行合理设计和布置,以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防渗:本工程采用人工水平防渗,库区底部防渗工程采用复合衬层防渗系统。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要点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确实保证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项目须经环保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同时,在投入使用后应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修保养,在达到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项目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查阅电子版及纸质报告书(公示本)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获取该项目信息,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见以下内容。

环评机构的名称: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联系人:邱工联系电话:029-85396028 E-mail: 543 897 121@qq.com

建设单位名称:杨凌示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杨陵分局联系人:付工联系电话:18192961897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询对象范围主要为项目地杨陵区曹新庄村周围村庄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并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格网络链接见生态环保部文件公告2018年第48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及本项目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向环评编制单位或建设单位咨询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杨凌示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杨陵分局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