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0年10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拟对陕西杨凌来富油脂有限公司10吨燃煤锅炉拆除后新建4吨燃气锅炉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26日-2020年10月30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29-87033249

传真:029-87031632

通讯地址:杨凌示范区东新路2号政德大厦3楼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10吨燃煤锅炉拆除后新建4吨燃气锅炉项目

陕西省杨凌示范区康乐路东段南区

陕西杨凌来富油脂有限公司

西安安柯森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主要是拆除厂内原有一台10t/h燃煤锅炉,并在原址新建1台4t/h燃气蒸汽锅炉。

项目总投资90万元,环保投资6.5万元,占建设总投资的7.22%。

详见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采用三次信息公示的方式进行,第一次采用网络平台公示,第二次采用网络平台、报纸和张贴公告,第三次采用网络平台,另外在公司周围居民点发放意见表。充分采纳了公众提出的与环境影响相关的合理意见,建设单位按照要求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