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科森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接群众投诉,你公司生产工艺冷却塔夜间运行噪声扰民,影响附近村民工作及生活。我局执法人员于2016年5月19日及2016年5月31日对你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对厂界进行噪声现状监测(杨环监站字〔2016〕第034号),你公司新建冷却塔设备排放噪声超标,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现责令你公司立即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于2016年6月20日前将书面整改情况报送我局。
我局将对你公司改正违法行为情况进行督查,逾期未改正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