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责令北京汇源集团杨凌有限责任公司对在线监控运行存在问题整改的通知

北京汇源集团杨凌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近期在运行过程中未按照国控污染源在线监控运行管理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导致杨凌示范区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严重偏低。针对你公司存在的问题,现要求做出如下整改:

一、存在问题

1.自动在线监控设施数据传输率不达标

你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传输有效率为4.17%,未能达到《陕西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自动监控系统考核办法》中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75%要求

2.未及时完成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

我局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你公司在20163月和4月未报送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调度系统相关数据,同时未报送2015年自行监测年度报告及2016年自行监测方案。

二、整改要求

要加强对现场端设备的运行管理,建立健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使用、管理制度。自动监测设备需要维修、停用、更换、故障以及企业停产(排)等,须第一时间报我局批准。在检修自动监控设备的同时按规定采用人工监测方法报送数据,做到不误时、不误事。二是要规范运营台账,进一步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管、维修、检修、校准校验记录及验收备案、监督性检查报告等相关资料。同时做好污染物减排量申报工作,及时购买充值限定的污染物排放量。三是做好自行监测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做好人工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调度系统。

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运行工作涉及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对杨凌示范区环保工作的考核,你公司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履行好相关职责,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于2016610日前上报我局。我局将加大监管力度,对你公司存在的问题开展环境执法后督察,如检查中发现仍存在类似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重罚。

 

 

 

                       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2016年6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