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陕西杨凌石羊饲料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陕V杨陵环罚〔2024〕22号
案件名称陕西杨凌石羊饲料有限公司未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违法企业证号/代码91610403MA6TG0L13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乔冰涛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8月9日,杨陵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未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案件来源常规检查
立案时间2024年8月16日
罚款数额(元)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圆整)。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三)未按规定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的;”的规定。《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不涉及裁量基准,2024年9月5日经杨陵区生态环境局案件集体审议,处陕西杨凌石羊饲料有限公司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圆整)。
履行方式和期限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杨陵区财政局罚没专户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杨陵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9月5日
案件类别未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