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陕西省关中酒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陕V杨陵环罚〔2025〕2号违法行为类型违反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类
违法事实2024年4月13日至4月16日该公司污水处理站停运,这4天均有一名工人在酿造车间外沉淀降温池内架设一台抽水泵、连接钢丝软管,将沉淀降温池内收集的酿造车间生产废水,抽取排放至酿造车间外东南角处的雨水箅子,最终排放至厂区外市政雨水管网。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第八十三条第(三)项
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10万元
罚款金额(万元)10没收违法所得(万元)暂未产生相关数据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暂未产生相关数据处罚决定日期2025-03-28
处罚有效期2099-12-31公示截止期2028-03-28
处罚机关杨陵区生态环境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10403MB29909929
数据来源单位杨陵区生态环境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10403MB29909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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