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能
机关职能 | (一)贯彻落实中省退役军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二)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的服务管理工作。(三)组织协调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六)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执行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七)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营造关心国防、热爱部队、崇尚军人、敬重英雄的社会氛围。(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指导督促下属单位和基层工作站的业务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十)完成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
机构设置 | 无 |
办公地址 | 杨凌示范区政务大厦520室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方式 | 029-87031577 |
负责人姓名 | 李春安 |
联系电话
029-87035791